應備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且為該車車主應備證件(每人乙輛): 申請表(洽村幹事) 戶籍謄本(2份、低收1份)以及81年手抄本1份 印章(申請人與身障者) 身障手冊或證明正反影本 身分證(申請人與身障者) 三個月內診斷證明書(進住醫療護理機構須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老人福利機構者免附) 三個月內體檢表(胸部X光、痰液、梅毒、愛滋病、肝功能檢查、阿米巴及桿菌性痢疾、及是否患有其他重大傷病或難治疾病、插管等之說明) 除戶謄本乙份 低收入戶證明2份(戶籍謄本1份、免附財稅資料) 委託書
應備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且為該車車主應備證件(每人乙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