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委會110年8月17日農牧字第1100043070號函及110年度「輔導養豬場轉型升級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計畫」辦理。
二、經查轄內養豬農民參與踴躍,為使本年度補助經費更有效運用,本次增額申請開放通案型補助序位106-467號畜牧場申請(如附件1),請養豬農民評估若今(110)年確定可以完工驗收,可於110年9月30日前填寫申請書送縣府審查(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農業處畜產科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畜牧場申請時應簽訂完工切結書(如附件2),補助核准後請務必於今年完工驗收,若無法於今(110)年完工驗收則喪失此次「通案型補助」資格且補助資格不予保留至明(111)年,且核准期間畜牧場產生之工程款項須自行負擔,請畜牧場配合補助期程。
四、若通案型序位106-467號畜牧場,有意願但評估無法於今年完工驗收,可俟明(111)年提出申請通案型補助,縣府仍依原序位順序通知申請。
五、申請書、申請補助說明及申請書範例已放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單下載/畜產業/雲林縣110年「擴大養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補助申請資料」請自行參考。
六、相關問題請洽以下窗口:
(一)吳小姐(05-5522522):麥寮、台西、東勢、四湖、口湖、水林、北港。
(二)施小姐(05-5522520):褒忠、元長、土庫、虎尾、斗南、大埤、古坑。
(三)張小姐(05-5522517):崙背、二崙、西螺、斗六、莿桐、林內。
(四)吳小姐(049-2345290):輔導團隊,申請書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