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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輔導團體評選補助實施要點」,請有興趣的養殖漁民或漁民(業)團體,並依限於111年2月10日前,將評選補助申請送縣府彙辦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1月21日漁四字第1111346023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要點及111年產銷履歷輔導團體申請表,公布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首頁/資訊公告/公告訊息,路徑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