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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本(111)年度「輔導畜牧場導入污染防治處理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二次公告」1份,畜牧場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1年9月20日前逕向中央畜產會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11年8月26日中畜永字第1110002484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畜牧場妥善處理禽畜糞等畜牧廢棄物,並提升其再利用率,爰執行旨揭補助案,請有意願申請者提送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於111年9月20日前寄送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該會),寄送地址:100060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輔導畜牧場導入污染防治處理設備」補助,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如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

三、若需詢問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該會永續經營組張蓉小姐、潘怡如小姐,電話(02)2301-5569分機2230、2157,電子郵件btchang821@ms.nai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