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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三類

垃圾分三類:

一、 資源垃圾

鎮民可將各類資源垃圾裝成一袋,交由本鎮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另外,如屬 下列特定項目,請分別單獨一包回收。

(一) 乾電池(含鈕扣型電池、充電型電池):請自物品取出集中後回收,並單獨一包 交付本鎮資源回收車或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避免混入其他資源垃圾。

(二) 照明光源(日光燈管、環管、燈泡等):回收前應用套袋妥善包裝,以免打破造 成危險,並單獨交付本鎮資源回收車或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

(三) 塑膠袋(內層有錫箔或鋁箔等複合性材質除外):回收前請先去除內容物, 鋪平或打結收集成一袋回收。

(四) 包裝用保麗龍(含漁貨箱、蛋糕盒及電子電器包裝用):請去除膠帶、木材、 鐵釘及非保麗龍材質之包裝材,交由本鎮資源回收車回收。

(五) 舊衣服(貼身衣物除外): 回收前請先清洗乾淨勿弄溼,並另外打包後放置本 鎮設置之舊衣回收箱或交由本鎮資源回收車回收。

二、 廚餘

目前廚餘分為熟廚餘(養豬廚餘)及生廚餘(堆肥廚餘)。 熟廚餘(養豬廚餘):白飯、麵條等各式米麵製品,各式豆類製品、雞、鴨、魚、肉 等、餅乾、糖果、各式罐頭食品、奶粉圾各式粉末狀可食用品、圾食用或料理後 之剩菜等等。 至生廚餘(堆肥廚餘):即茶渣、咖啡渣、中藥、樹葉、花生殼、菱角殼、未食用的 水果圾食用後之果皮、未蒸煮之葉菜、花菜、地瓜等根莖類蔬菜均屬之。

三、 一般垃圾 非上述可回收「資源垃圾」及「廚餘」之一般廢棄物均屬一般垃圾(例如紙尿布、 衛生紙、地毯、抹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