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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民政司有關登記有案宗教場所附設之兒童遊戲場防範靜電相關措施,請各宗教團體配合辦理

一、依據內政部民政司112年1月19日內民司字第1120230189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兒童遊戲場場域因環境條件、設施設備材料及使用者服飾等因素,造成部分遊戲場有靜電現象, 標檢局於前揭會議經專家決議,不適合將防靜電規定納入兒童遊戲場標準中,惟兒童遊戲場設施管理單位於設置及修繕時,應考量靜電現象之預防措施及避免發生;因靜電預防方式包含環境及材料因素,建議可採用下列方式辦理:

(一)建議兒童穿著棉質或亞麻材料等不易產生靜電之服裝。

(二)遊戲場可設置噴霧式水霧設施,於環境濕度過低時使用,以消除及降低靜電產生。

(三)使用容易消除靜電產生之材料或工法,例:採用導電棒、抗靜電之塗料處理等。

(四)可設置天然材質的鬆填式鋪面(例:礫石、木削或樹皮等),另一體化鋪面之模製橡膠墊比人工草皮較不易有靜電產生。現行人工草皮材料抗靜電或許可參考「機能性暨產業用紡織品認證與驗證評議委員會」制定的「抗靜電紡織品驗證規範」(FTTS-FA-009)(為產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