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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一案

主旨: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一案。

說明:
一、為鼓勵民眾於連假期間多加使用公共運輸,本次清明連假優惠措施如下,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一)全線國道優惠(112年3月31日0時至112年4月5日24時):

1、87條中長途國道客運票價優惠。
2、搭乘高鐵、臺鐵及國道客運於10小時內轉乘在地客運基本里程或1段票優惠。
3、48條台灣好行路線電子票證半價優惠。
(二)東部地區優惠(112年4月1日0時至112年4月5日24時):

1、在地有腳租賃優惠,搭乘指定東部國道客運路線享租車優惠,持租賃憑證享回程票價優惠(汽車折200元、機車100元)。

2、持東部合法旅宿業住宿憑證或台灣好行套票,搭乘東部國道客運享4人同行1人免費,回程再折抵200元。(與在地有腳租賃優惠擇一使用)。

二、檢送「112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票價優惠及轉乘優惠補貼實施計畫」及宣導海報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