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計畫以弱勢兒少家庭租賃房屋地之公所提出申請,須設籍、租屋地及實際居住均在本縣內,申請期間自1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詳細請逕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公佈欄-縣府公告-婦女福利參閱(可點擊本公告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