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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申辦作業~113.03.22報名截止

「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申辦作業

※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四)至113年3月22日(五)止

※申請對象和獎項種類:

1.新住⺠:

  證照獎勵⾦、優秀獎學⾦、清寒助學⾦。

2.新住⺠⼦女:

  優秀獎學⾦、清寒助學⾦、總統教育獎勵⾦及特殊才能獎勵⾦。

歡迎符合資格者依計畫規定及辦理流程於報名期間內至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完成報名作業並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3月29日前郵寄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