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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家庭車輛免牌照稅

應備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且為該車車主應備證件(每人乙輛):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駕駛執照、行車執照
  • 戶口名簿(個人身分證)影本
  • 印章

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且為該車車主應備證件:每戶乙輛為限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行車執照及戶口名簿影本及車主印章
  • 駕駛人駕駛執照影本
  • 印章
  • (駕駛人限與身心障礙人士為親屬,親屬關係請提供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車主為同一地址之親屬應備證件:每戶乙輛為限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行車執照
  • 戶口名簿
  • 車主印章
  • 駕駛人駕駛執照影本及印章
  • 注意事項
  • 檢附行車執照須與戶口名簿同一地址
  • 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駕駛執照、行車執照須未逾有效期限
  • 營業小客車、自用小貨車及大貨車限車主為身心障礙人士
  • 身障者若有駕照,須由身障者本人提出申請(身心障礙手冊、行照、駕駛需為同一人)

*身心障礙者與車主家屬應設籍同一戶或同址,任何一方遷離,將自遷出日恢復課稅

*資料備齊後,請自行寄至雲林縣稅務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5號)